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

“限外”新规意在试探

从政策的效力来看,新政试图从市场准入、开发经营、购房管理等几方面“卡位”原来基本上是对外资“自由开放”的房地产对外市场。在个人和机构两类投资外资主体的限制政策中,重点对机构投资进行监控这一观点得以证实。但由具体措施来看,对于资本实力雄厚的投资基金而言,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而对一些热钱以及假外资的影响将不小。如,新政中对房地产开发方面提高门槛,资本金方面做出规定将挤压“假外资”。对于以前一些金融投资机构和其他各种渠道进来的境外热钱不能够直接投资购房,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才可进入房地产领域,这将对外资炒房起到阻击作用。


 


文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开发经营,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房产等三大领域,均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意见》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置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持有效证明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境外机构的有效证明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须持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政府相关部门、机构批准的证明。购房时必须实行实名制,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不满一年的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购买商品房。由此看来,限制外资“炒房”的政策已现雏形。


建设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联合日前会签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新政策将包括如何界定真正的FDI(外商直接投资)和以投机为目的的热钱,对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将执行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


 


    


当然,“限外”政策的出台还是有诸多考虑的,首先外资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贡献率”到底有多少一直是业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其次,对外设限还需要考虑到这些外资政策可能产生的其他经济和政治影响等多个方面。但无论政府拿捏“限外”新政的松紧如何,此次新政的警示作用已经是很明显的了。新政作为政府的试探性举措,希望通过这些温和政策传递出的信号,外国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充分考虑到政策风险,从而起到“限外”的作用。反之,如果市场反应超出了预期,继续火热,则政府部门及有可能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监控措施,seven jeans。如,《意见》中“海外个人多套炒房将遭遇明令禁止,而对海外机构的限制还有待完善”,这既为机构炒房的限制留下缺口,其实更为后续政策的出台留下空间。vintage louis vuitton bags 专家认为“限外”政策进一步完善,discount Chanel Handbags,极有可能采取对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外资进行分类管理的方式。对在母国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专业服务的外资企业可以监管宽松一些,而对于投资基金等投机性较强的投资主体则要严格监管。另外,也将从限制外资的杠杆融资和快速套现渠道等途径来遏制外资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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